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
举行重庆市潼南区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1月11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重庆市潼南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 重庆市潼南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31日—2月4日在区委党校学术报告厅举行。
建议重庆市潼南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议程为:听取和审查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重庆市潼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审查和批准重庆市潼南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重庆市潼南区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区2021年区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查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
成立大会筹备处,负责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筹备工作。
编辑:石玉洁
编审:付海霞
值班编委:钟平胜
总编辑:米照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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